【薦】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崗位職責,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大家知道崗位職責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歡迎閱讀與收藏。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1
1、制訂項目施工方案;
2、協作相關部門做好設備安裝的設計概算招標工程量審核安裝調試等工作;
3、協作設計部門根據相關管理制度安裝圖紙操作規范和進度要求完成項目施工
4、準時處理工程管理中發生的`異議和投訴,不斷提高服務滿足度;
5、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做好平安與現場管理工作;6、建立施工等進度記錄和臺賬;
7、對施工項目的相關數據進行統計和報表分析,依據分析數據建議對策并向部門經理反饋。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2
一、在駐地監理工程師及所授權的安保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合同段安全監理工作。
二、積極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制定安全監理細則,明確各專業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負責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監理責任制,檢查并考核安全監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負責組織對全體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并進行安全培訓考核;
五、熟悉合同條款及規范、設計圖紙,在施工過程中對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問題,按規范要求,提出處理意見。
六、檢查承包人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并督促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衛生防疫、防暑防寒等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制定各項安全考核制度和操作規程。
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臨時用電方案和安全措施以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
八、按規定和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重點巡視,與各專業工程師密切配合,監督施工單位是否按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并做好巡視記錄;檢查中發生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或上報。
九、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并負責記錄和保管。
十、完成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3
1、為政務信息化項目(硬件集成、軟件開發、網絡建設等、或企業信息化項目提供項目全生命周期第三方技術服務。
2、進行項目組內部人力資源管理,項目成果管理,合同交付管理等工作,為項目組成員提供技術指導和監管。
3、負責項目組主要客戶日常匯報,與客戶管理人員保持順暢高效的溝通。
4、協助部門經理完成其他工作。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4
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預審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項目、分包人和施工圖紙;
3.負責項目監理部日常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巡視工地現場,及時發現和提出問題并
進行處理,同時記錄監理日志;
4.收集、匯總、參與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5.參加工程施工的初驗及竣工驗收工作,督促施工單位。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5
負責項目監理工作;
定期向公司報告工程進展情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相關的行政報表;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工程款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配合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6
1、在總監的指導下開展監理工作;
2、按規定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3、擔任現場監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4、對承建單位實施計劃與進度進行檢查并做好日志;
5、承建單位實施過程中的軟件和設備按照、調試、測試進行監督并記錄;
6、按設計圖及相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和施工質量進行把控和記錄。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7
崗位職責:
1.有三同時竣工驗收報告編寫經驗
2.有三同時竣工驗收證書人員優先
3.有寫環評報告書經驗者優先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環境工程、環境檢測等相關專業;
2、熟悉實驗室相關操作規程;
3、熟悉環境采樣工作,
4、熟練樣品采集(如大氣、水質、煙塵、土壤、噪聲等),
5、能吃苦耐勞,有較好的溝通表達能力;有一定的'管理經驗;
6、工作的地方在袍江
7、若有中級工程師證待遇面談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8
1、審核受監工程參與各方主體的資質及質量保證體系;
2、編寫受監工程質量監督計劃,并具體組織實施專業監理工作,指導監理員的工作;
3、負責審查承包商提交的本專業有關的施工計劃,并向總監提交審查意見;
4、負責工程進場材料、構配件及設備抽檢、試驗與使用審批;
5、負責現場配套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的監督管理;
6、審核項目工程量,負責審核與本專業有關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7、協調業主、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之間以及與其他各專業之間的關系。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9
1、對駐地高監負責,并對本駐地相關合同質量檢測和試驗檢測監理負責,負責本合同段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試驗監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質量控制。定期向質檢監理工程師匯報本監理合同段試驗檢測工作的'情況。
2、熟悉合同文件、規范、設計圖紙和試驗規程,監督工地試驗室。解釋各類試驗的規程、記錄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夠的試驗設備和人員以便保證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試驗;
3、監督承包人按規范要求的頻率進行試驗,派出試驗監理員對施工單位工地試驗進行旁站;
4、督促承包人定期檢查工地試驗設備,檢查各類設備的調校與運轉情況,協同道路與結構(含橋梁、隧道)監理工程師帥檢查自采材料的加工辦法,以及各種材料料堆的材質和規格是否滿足技術規范與設計要求;
5、審查和評價試驗結果,根據技術規范建駐地高監認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6、全面負責合同段試驗監理的管理工作,按要求進行獨立抽檢,建立試驗臺帳及檔案。
7、按時簽署試驗報告和試驗匯總表,經駐地高監簽字后上報業主中心試驗室(若設)備案;
8、檢查、指導試驗監理員的各項工作;
9、辦理駐地高監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10
1、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
3、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4、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5、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6、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情況。
7、組織審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審核竣工結算。
8、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9、組織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和項目竣工預驗收。
10、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文件資料。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11
1、 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 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 檢查和監督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人員調配;
4、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包括監理例會),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5、 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6、 審查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7、 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8、 調節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查工程延期。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12
1、按照監理規范認真做好工程監理工作;
2、根據施工進度及時準確的完成監理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3、嚴格遵守監理人員道德準則,處理好三方關系;
4、熟悉建筑安裝、市政工程、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市政燃氣專業優先。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13
一、安全監理的依據:
1.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已批準的《監理規劃》;
3.施工組織設計。
二、安全監理的具體工作:
1.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
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督促施工單位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4.審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
5.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護措施;
6.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各項工作;
7.進行質量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違章冒險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責令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8.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人員應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程序
1.審查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⑴《營業執照》;
⑵《施工許可證》;
⑶《安全資質證書》;
⑷《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書》;
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安全專業人員的配備等;
⑹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體系;
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⑻特種作業人員的上崗證及管理情況;
⑼各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⑽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及安全條件。
2.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總包單位要統一管理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
⑴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審批:
①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寫;
②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技術、質量、安全、工會、設備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會審;
③安全技術措施應由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
④安全技術措施應由施工企業報建設單位審批認可;
⑤安全技術措施變更或修改時,應按原程序由原編制審批人員批準。
⑵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礙物的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b地下隱蔽物的保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c相臨建筑物的保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d場區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e土方開挖時的施工組織及施工機械的安全生產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f基坑的邊坡的穩定支護措施和計算書是否齊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②腳手架:
a腳手架設計方案(圖)是否齊全完整可行;
b腳手架設計驗算書是否正確齊全完整;
c腳手架施工方案及驗收方案是否齊全完整;
d腳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e腳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齊全完整。
③ 模板施工;
a 模板結構設計計算書的荷載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實際,計算方法是否正確;
b 模板設計應包過支撐系統自身及支撐模板的樓、地面承受能力的強度等;
c 模板設計圖包過結構構件大樣及支撐系統體系,連接件等的設計是否安全合理,圖紙是否齊全;
d 模板設計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處作業:
a臨邊作業的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b洞口作業的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c懸空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⑤交叉作業:
a交叉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b安全防護棚的設置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護棚的搭設方案是否完整齊全。
⑥塔式起重機:
a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是否能滿足使用安全和設計需要;
b起重機拆裝的安全措施是否齊全完整;
c起重機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維修方案是否齊全完整;
d起重機駕駛員的安全教育計劃和班前檢查制度是否齊全;
e起重機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臨時用電:
a電源的進線、總配電箱的裝設位置和線路走向是否合理;
b負荷計算是否正確完整;
c選擇的導線截面和電氣設備的類型規格是否正確;
d電氣平面圖、接線系統圖是否正確完整;
e施工用電是否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f是否實行“一機一閘”制,是否滿足分級分段漏電保護;
g照明用電措施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管理:
檢查現場掛牌制度、封閉管理制度、現場圍擋措施、總平面布置、現場宿舍、生活設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傳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審核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專業管理人員資格;
5.審核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
6.審核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單位應提供安全設施的產地、廠址以及出廠合格證書
7.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
8.現場監督與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及時下達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
①日常現場跟蹤監理,根據工程進展情況,監理人員對各工序安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現場檢查、驗證施工人員是否按照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和操作規程操作施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下達監理通知,責令施工企業整改;
②對主要結構、關鍵部位的安全狀況,除日常跟蹤檢查外,視施工情況,必要時可做抽檢和檢測工作;
③每日將安全檢查情況記錄在《監理日記》;
④及時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匯報施工現場安全情況,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匯報,并作好匯報記錄。
9.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況,監理人員要直接下達暫停施工令,并及時向項目總監和建設單位匯報:
1.施工中出現安全異常,經提出后,施工單位未采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符合要求時;
2.對已發生的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
3.安全措施未經自檢而擅自使用時;
4.擅自變更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時;
5.使用沒有合格證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換、變更工程材料時;
6.未經安全資質審查的分包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時;
6.1.出現安全事故時。
6.2安全控制的任務和方法
6. 2.1安全控制的任務。
第一,結合實際確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監控重點。
第二,在監理部內設置安全及文明施工監理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和人員分工。
第三,定期組織學習,熟悉有關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法規性文件,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的精神,落實對監理工作的要求。
6.2.2安全控制的內容:
第一,審查施工單位項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證體系,在組織領導、人員配置、崗位責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實。
第二,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規劃與措施內容。
第三,檢查現場地面處理、施工道路、現場排水、施工管線、物料堆放、臨時設施等的布置情況(應按施工總平面圖實施)。
第四,檢查現場各種標牌(安全紀律牌、安全標志牌、安全標語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內容和視覺效果。
第五,檢查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落實情況。
第六,檢查施工外腳手架和工程結構施工支撐系統的安全可靠性。
第七,檢查起重機械設備及施工機具的安全保障狀況。
第八,檢查施工用電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九,檢查現場防火制度與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十,檢查季節性(冬期、雨季、臺風、高溫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十一,檢查安全“三寶”使用及“四口”的防護情況。
第十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堅持“三不放過”。
第十三,檢查現場在衛生防疫和治安保衛方面執行有關規定和落實保證措施的情況。
第十四,經常檢查場容場貌。
6.2.3安全控制的方法:
第一,預審,如審查安全施工保證體系等。
第二,檢查,包括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檢查與參與有組織的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檢查,發現問題,督促限期整改。
第三,下達《監理通知單》:除口頭督促整改外,必要時簽發《監理通知單》明令整改。整改后審簽《整改復查報審表》。
第四,開好工地例會: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例會內容,對存在問題責成解決,并在下次會議上反饋整改結果。
第五,發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現必須停工處理(某一部位或整個工程)的情況時,與項目法人協調后,發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經核查認可,方可復工。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14
(1)審核施工單位申報的季、年度驗工報表,認真核對其工程數量,做到不超驗、不漏驗,嚴格按現行文件規定辦理驗工簽證。保證驗工簽證的各項質量合格、數量準確、手續齊全。
(2)建立驗工計價臺賬,每季向項目管理機構報送一次,每季末與施工單位核對清算一次,核對清算后資料報送項目管理機構一份。
(3)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工程,未經返工處理達標前,不予驗工計價。
(4)按項目管理機構和監理合同的`規定審核變更設計。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15
1. 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及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 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3.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4.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5. 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際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6. 做好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的監理日記;
7. 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做好監理日記,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8.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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